2008年9月18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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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陈年债师生反目 遇好法官调解修复
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陈霏

  “由于你的介入,阻止了一件诉讼的发生,挽救了一个青年的前途。我衷心感谢你,你是人民可信赖的好法官。”这是上海的马老师对桐乡法院法官陈勇的评价。陈法官不久前调解了一起债务纠纷,挽救了一份师生情。
  一个多月前,一封写着“桐乡市法院办公室主任收”的信送到了陈勇主任的手中,信是上海市某研究所的马老师寄来的,里面有一份起诉状和一封短信。
  马老师在诉状和信中说,被告桐乡人强某是他的学生。2003年9月5日,小强以筹办公司急需资金为由,向他借了2万元,并约定年息1%,1年后连本带息归还。但是1年后,小强不仅没有归还借款,还再次要求借款。马老师说,他拒绝后,小强就销声匿迹,电话也不接,让他伤透了心。
  2006年8月14日,小强重新写了一份借据给马老师,承诺在2007年1月底前按年利率5%付清全部借款。但他又食言了,直到2007年5月才还了2000元,此后又没了音讯。今年4月16日,小强在电话中承诺第二天就还3000元,可结果又落了空。
  “我已经对他失去了信任,只能诉诸法律……但老师起诉学生,不是处于无奈,不会出此下策。我知道打官司,尤其对失信于人的青年人的名誉会造成何等的影响,但他既不还钱,又不理我,我该怎么办?”马老师万分矛盾和无奈。
  马老师最后在信中强调,如果强家愿意调解并还钱,他可以不起诉。
  “看了信后,我觉得应该帮他一下,至少可以避免一起诉讼。对于我来说,打几个电话方便,但对他们来说,意义就不一样了。”陈勇当即按马老师提供的联系方式给小强打了电话,告之利害。小强说,他很无奈也很惭愧,因生意亏损一时无力偿还,但一定会想办法还的。这边电话一挂,陈勇又马上打电话给马老师,转告了小强的想法。然后,陈勇给马老师写了回信,详细地回答马老师的关于诉讼的一些问题。
  经过陈勇的反复联系,这对师生终于开始了沟通。
  不久,陈勇又收到了马老师的来信。马老师说,小强认真思考了利弊得失,已经汇给他3000元,付清了利息,并重新立据,答应在1年内还清2万元本金。他也愿意再给学生一次机会。
  马老师在信中说:“虽然我们素不相识,但你对于我的求助,热心地回信、打电话,细致地做调解工作。现在事情有了比较满意的结果,你功不可没……你是人民可信赖的好法官。”
  “尽管我不在一线,但作为一名法官,这是我应该做的。无讼应该是和谐社会的最高境界。”陈勇告诉记者,马老师的评价是对他的莫大鼓励。